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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輔導工作業務 / 心理測驗 / 教育與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國立內壢高級中學教育與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高級中學學生輔導法第十條、第十六條之規定辦理。 二、本校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測驗或量表客觀評估、診斷及預測學生的各項特質、能力與適應狀況,藉以輔

導學生了解自我之性向、興趣,以獲得適才適性之發展,並能對未來生涯進路適切

規劃。

二、發覺學生學業成就低落的原因,協助教師找出學生的學習起點,改進教學計畫及實

    施補救教學。

四、早期發現特殊個案,落實三級預防,以達早期療癒之功效。 叁、實施內容

一、測驗實施種類、實施時間與年級別

 

測驗名稱

施測日期

測驗對象

主試

解釋日期

中學多元性向

測驗高中版

12/512/16

生涯規畫課

全體高一

輔導教師

高一下

四月份選組前

大考中心興趣

量表

高一下學期

一週生涯規畫課

全體高一

輔導教師

高一下

四月份選組前

大考中心學系

探索量表

高二下學期班會課

全體高二

導師

高二升高三

暑輔生涯輔導課

高中()學習與讀書策略量

學習輔導活動11/7中午

1.導師推薦

2.高一同學

  自由參加

輔導教師

11/7施測完進行測驗解釋

學習診斷測驗

視需要時

高一、二有

需要者

輔導教師

 

新訂賴氏人格

測驗

視需要時

高一、二有需

要者

輔導教師

 

二、測驗實施原則:

1.  依目標選用適當之測驗或量表。

2.  學生實際需要實施個別或團體測驗。

3.  團體測驗實施日期,以不影響課程為前提,並於行前召開測驗說明與主試會議。

4.  故未受試之學生,輔導室另行通知補測時間、地點,進行統一補測或自行與輔導教師溝通施測時間。

5.  所有測驗之實施細節,如主試會議、計分、解釋及運用等由輔導室。

    

     三、測驗結果之處理:

        1.解釋

          (1)學生:利用生涯規劃課程、空白課程等課程,向學生解釋測驗結果及其於選組

             上之應用,輔導室另提供學生個別諮詢時間。

          (2)導師或相關教師:於選組輔導會議及大學多元入學輔導會議時,向導師或相 

             關教師說明學生測驗結果與應用。

        2.結果應用

     (1)教育評估:根據測驗的結果,評估學生當前的學習能力、趣及學習困難等因素,

        做為學校各行政單位、教師提供教育相關協助之參考。

     (2)發展預根據測驗結果,預測學生未來發展之可能性與限度,作為學生生涯

        輔導之參考。

     (3)綜合建綜合多項測驗提供評估,以協助學生適性適才發展,並做為輔導其

        未來選組及選填校系之參考。

肆、經費:本計畫所需之經費,由相關業務項目下支付,並逐年更新測驗與所需工具。

 

經費名稱

計算方式

小計

備註

中學多元性向測驗答案卡

18(50/)*350()

6300

 

中學多元性向測驗讀卡費

13(每人)*850()

11050

每人一份結果報告書

大考中心興趣量表答案卡

20(每份)*850()

17000

含讀卡及結果報告書

大考中心興趣量表答案紙

15(每份)*50()

750

 

大考中心學系探索量表答案卡

15(每份)*850

12750

含讀卡及結果報告書

學系探索量表答案紙

12(每份)*50

600

 

合計

 

48450

 

 

伍、本計畫經輔導工作委員會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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