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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費申請問答

參考網頁

以下為112學年第一學期以前,112學年第二學期起全面免學費,但是要收雜費及代收代辦費

相關資料請查閱左側網站相關資料

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

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計畫


 

 

教育部免學費補助

桃園市免學費補助

無法申請補助

條件

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1.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上,未獲得教育部免學費補助

2.學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者

3.申請學生家中有2()以上子女

 

補助金額

補助學費6240

於註冊單先扣除,不再退費

補助學費6240

於註冊單先扣除,不再退費

因註冊單先扣除學費,故需補繳學費6240

申請文件

1.  教育部免學費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若在學學生監護人只有一人(只有父或母),則一定要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

1.  桃園市免學費申請書

2.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

申請書勾不申請,簽名繳回

補充

說明

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是為了查調家戶所得

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是為了查調家戶所得、是否設籍桃園一年以上、及是否有2名子女。

 

 

其它問題問答:

一、為什麼一定要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

答:因為需由教育部於期限內統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查調需輸入父母身份證字號,若查調結果不符則不予補助。

如申請教育部免學費補助且在學學生監護人為父和母,可使用舊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省略記事

若父母離婚等因素,使得在學學生監護人只有一人,需由詳細記事為佐證,該生只有一監護人。

若申請桃園市免學費,因學生本人及父或母需共同設籍一年以上,故需詳細記事佐證。

 

二、一定要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嗎?

答:可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但每年免學費申請需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正本。

 若家中有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可直接影印繳交即可。

 

三、如父母和學生及子女不同戶,需繳交幾份戶口名簿影本。

答:如申請桃園市免學費補助,因要查調父母及孩子是否設籍在桃園市一年以上,及家中有2名子女,故如父母與孩子分2戶需繳交2戶影本、分3戶需繳交3戶影本。

 

四、如父母和學生設籍在桃園市一年以上,但在不同戶,可否申請?

:可以,要交繳2戶戶口名簿影本佐證即可。

 

五、如家中有2名小孩但非在學、或不在同一戶籍可否申請?

答:可以,除在學學生外,另一名孩子工作、結婚、不在同一戶籍仍可申請,但仍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佐 證,以證明監護人有2名子女。

 

六、申請期限為何?

答:因需查調,故每年5月底開始繳交申請書,申請學年上學期免學費;每年11月開始繳交申請書,申請學年下學期免學費。因查調系統有時間限制,且教務處需審核及作業,故請依公告時間繳交申請書及戶口名簿影本辦理。

 

七、不申請是否還要繳交申請書?

答:不申請仍請勾選不申請,家長簽名交回,不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於查調結束後會給學生確認單,請簽名後繳回。

 

八、如何知道是否過申請免學費?

答:因上學期查調與下學期查調所得年度不同,故可能上學期符合資格、下學期不符合,以148萬為基準。若查調不符,於查調結束後會給家長確認單,以供家長知悉,請簽名後繳回。

 

九、請問何時會退費?

答:學費已於註冊單先行扣除,故符合免學費申請同學不予退費。不符合或不申請同學,於開學後需補繳學費6240元。 

 

十、不知道家戶所得是否為148萬以下,如何填寫申請表?

答:請先填寫教育部申請書,並檢附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如查調148萬以上改填桃園市申請書即可。

 

十一、軍公教子女是否可以申請?

答:軍公教子女補助金額如附件,請申請學生自行評估擇優申請,經查重複請領公費者,依相關規定追繳溢領之補助經費。

                        特殊身分學生核定學費減免(補助)基準

項次

身份

已核定減免(補助)基準

備註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重度者

減免全部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度者

十分之七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輕度者

十分之四

 

現役軍人子女

十分之三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百分之六十

 

公教人員子女

公立高中:3,800

 

原住民籍人民子女

公立高中:1 1,000

 

  

說明:

  一、本表為彙整相關法規而制定,如有出入,以最新法令規章為準。

  二、請申請學生自行評估擇優申請,經查重複請領公費者,依相關規定追繳溢領之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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