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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問與答 / 重補修問題釋疑

標  題

重修問題

說  明

1.  高一、二學分數不及格,可於暑假(暑輔期間)學校開重修課時重修。

2.  高三畢業學分不足補修學分,重修時間為畢業典禮結束至六月底,若學分數仍不夠請申請延修後,可於暑假7月底至10月和高一、二一起重修,最多得延修二年。

3.  相關開課時程及科目請留意學校首頁教學組公告。

4.  採學年學分制,上、下學期平均及格則上、下學期學分均取得。

相關檔案連結

1.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2. 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學學生重修暨補修學分實施要點

3. 桃園市內壢高級中學延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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