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學生卡遺失、毀損、更名等,如何申請換、補發 |
說 明 | 1.學生卡遺失或毀損時,始得補發。 2.申請補發流程如下: (1)至註冊組填寫補發申請。 (2)由學校統一向桃園市政府提出補製,補製完成會再通知至註冊組領取。 3.人為因素需換、補製卡,桃園市政府會酌收50元製卡費。 非人為因素需將卡片繳回查驗。 (1)卡片遺失。 (2)卡片污損、殘缺致無法辨認、讀寫。 (3)持卡人變更姓名。 (4)首次發卡時未同意開啟電子票證功能,之後欲開啟本功能申請換發新卡。 5.舊卡儲值的餘額不能轉移到新卡,舊卡中儲值的餘額,請自行向悠遊卡公司申請退還。 |
相關檔案連結 | 3.學生卡優惠:市民卡學生卡分為二種交通票種,有一卡通版及悠遊卡版,相關優惠內容詳見教育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