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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分工表
緊急應變小組分組表
緊急應變小組分組表
分組名稱 (職責人員) 任務內容
指揮官 (校長) 1. 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 依情況調動各分組間相互支援。
發言人 (秘書) 1. 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2. 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搶救組 (學務處、教官室) 1. 平時急救常識宣導。
2. 檢修與保養救災相關裝備。
3. 受災教職員工生之搶救及搜救。
4. 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5. 協助疏散未及時避難人員。
6. 關閉校區總電源及瓦斯。
7. 設置警示標誌及交通管制。
8. 支援避難引導組及搬運器材。
9. 初期滅火工作。
通報組 (教官室) 1. 通報地方救災、治安、醫療單位。
2. 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災害應變中心。
3. 蒐集、評估與傳播災害資訊。
4. 回報災情狀況。
5. 啟動社區志工與家長協助。
6. 緊急聯繫學生家長。
避難引導組 (人事、教務、學務、教官、會計、圖書館、教師) 1. 協助緊急疏散至集結點。
2. 避難人數清點確認。
3. 維護集結安全與安撫。
4. 設置服務台提供諮詢。
5. 辦理學生領回作業。
防護組 (總務處) 1. 建築物與設施安全檢查。
2. 協助發放生活物資、糧食及飲用水。
3. 救災物資登記、保管及分配。
4. 校區復舊及安全維護。
5. 確認停班、停課後之疏散作業。
緊急救護組 (健康中心、輔導室) 1. 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2. 心理諮商。
3. 急救常識宣導。
4. 提供紓解壓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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