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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健康檢查作業 / 衛福部-學生健康檢查辦法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020082231A 號令、

  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 0920008137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59799C  號令、行政

  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 099001404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及第

  2條條文之附表,自九十九年八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綜(五)字第 102000791

  8C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 102000090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條條文

法規名稱: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 民國 102 03 29 日 修正 )

1

本辦法依學校衛生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

各級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 實施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及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 (如附表) 規定辦理。

 

3

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應委託醫院、診所或所在地醫師公會承辦。但學生身高、體重、視力檢查,得由學校護理人員為之,並由教師協助實施。

 

前項學生健康檢查業務,應由合格且完成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為之。第一項診所之資格及條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國立國民中小學,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學校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定之;專科以上學校,由學校定之。

 

4

學校辦理新生入學時,應進行學生健康基本資料調查,並做成紀錄。學生健康基本資料應包括家族疾病史、個人疾病史、特殊疾病現況、預防注射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家長知悉學生罹患本法第十二條所列疾病者,應以書面通知學校。

 

5

學校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前,應通知學生及家長,說明檢查之意義、項目及注意事項,並將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及平日健康狀況,提供檢查人員參考。

 

6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後一個月內,應將檢查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但學生已成年或有行為能力者,應經本人同意後,始得將檢查結果通知家長。

 

7

學校對健康檢查結果發現異常之學生,應自行或協助家長採取下列相關措

施:

一、實施健康指導,輔導學生對異常項目進行轉介複查及適當矯治,並予追蹤。

二、對罹患傳染性疾病學生,應依衛生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

三、對罹患特殊疾病學生,應進行個案管理,並妥適安排其參與之活動。前項處理措施執行過程,應妥為記錄。

 

8

學校應將學生健康檢查及矯治結果,依規定格式予以記錄並建檔、統計,必要時,應知會相關人員共同維護學生活動安全,並依健康檢查結果辦理

學生健康促進活動。

前項學生健康檢查紀錄卡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

本辦法未規定之學生健康檢查相關執行事宜,各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得另定補充規定辦理之。

 

10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五日修正之第二條附表,自九十九年八月一

日施行。

 

圖表附件: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

 

檢查項目

實施對象及時間

建議檢查方法

項目

 

國小

新生

國小

四年級

國中

新生

高中職新生

大專校院新生

方法

檢查用具

體格

身高

身高測量

身高計

生長

體重

體重測量

體重計

血壓

血壓

血壓測量

血壓計

眼睛

視力

Landolt’s c  Chart

Snellen’s E  Chart

視力表、視力機

 

辨色力

色覺檢查

石原氏綜合色盲檢查本

 

立體感

×

×

×

×

亂點立體圖檢查

NTU亂點立體圖

 

斜視、弱視

×

×

×

角膜光照反射法

交替遮眼法

視診

小手電筒、遮眼板

 

其他異常

 

頭頸

斜頸、異常腫塊及其他

視診、觸診

 

口腔

齲齒、缺牙、咬合不正、口腔衛生及其他異常

視診

頭鏡、探針、口鏡、燈光、手套

耳鼻喉

聽力

音叉檢查法

512Hz音叉

耳道畸形

×

×

×

×

視診

 

耳膜破損、盯聹栓塞、扁桃腺腫大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

頭鏡、耳鏡、手電筒、壓舌板、燈光

 

胸部

心肺疾病、胸廓異常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聽診

聽診器、屏風

腹部

異常腫大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扣診

 

皮膚

癬、疥瘡、疣、異位性皮膚炎、溼疹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

 

脊柱

四肢

脊柱側彎、肢體畸形、青蛙肢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

Adam前彎測驗

四肢及關節活動評估

 

泌尿

隱睪

×

×

×

×

視診、觸診

手套、屏風

生殖

包皮異常、精索靜脈曲張及其他異常

視診、觸診

(只適用男生)

寄生蟲

腸內寄生蟲

×

×

糞便檢查

檢體收集盒

蟯蟲

×

×

肛門黏貼試紙法

顯微鏡、肛門黏貼試紙

尿液

尿蛋白、尿糖、潛血、酸鹼度

試紙儀器判讀法或顯微鏡法

試紙或顯微鏡

血液

檢查

血液常規:血色素、白血球、紅血球、血小板、平均血球容積比

肝功能:SGOTSGPT

腎功能:CREATININE

尿酸

血脂肪:總膽固醇(T-CHOL

血清免疫學:

HBs AgHbs Ab 及其他

 

 

 

 

 

 

 

 

抽血

實驗室檢查設備

X

胸部X

X

影像檢查設備

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          註:實施對象及時間符號說明

○指應檢查之項目。       △指視需要而辦理之項目。   × 指不須要檢查之項目。

◎指國小每學年亦應檢查之項目。      ●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亦應檢查之項目。

應檢查但需家長同意之項目,如家長不同意學生在校內進行胸部、腹部、泌尿生殖檢查,請家長自行帶至醫療院所檢查,費用自理,並將檢查報告繳交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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