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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競賽 / 科學展覽 / 校內科展 / 101學年度校內科展辦法

國立內壢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要點    下載

一、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要點辦理。

二、 目的:

1.激發學生科學研習之興趣。

2.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

3.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4.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倡導科學研究風氣。

5.遴選優秀同學代表參加北區科展。

三、 展覽科別:

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共六科

 

四、    展覽內容:
合乎下列各項之一者均可參加展覽:

1.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或新的科學研習結果。

2.科學技術之創新或發明。

3.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4.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5.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機具或模型之製作。

6.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

 

五、 研製原則:

1.     強調科學性、把握教育性、重視普遍性、力求持續性。

2.     研究製作與教學合一,作品與研製過程並重。

3.     鼓勵學生主動研究,啟發學生獨立思考,避免抄襲模仿。

 

六、  競賽對象:

   1.高一各班(不含美術班)及高二自然組各班,每班至少參加一件作品。    
   2.
社會組及
高三自由參加。
   3.可跨班組隊,每組最多三人。

   4.科目自選。

 

七、評選:

1.評審委員由本校有關學科教師擔任。

2.評審標準:
(1)創造能力、創造精神及態度。

  (2)思考程序。
(3)作品報告內容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4)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3.參展作品以發揮自己創意為主,一律不准抄襲(如抄襲歷屆作品、網路資料…..),若經發現則記警告兩次處置。

八、獎勵:

1.各科取前三名,佳作作品若干件,頒發獎狀獎勵之。但前三名,佳作作品件數,得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成績酌予調整或從缺。

2.作品成績優異者,經指導老師繼續指導修正,完成實驗或數據收集及分析,方可代表本校參加北區科學展覽會。

九、經費:

1.   教師指導學生研製作品,應儘量利用學校現有器材及設備,至於一般所需文具、紙張由各班班費自行負擔。若作品獲選參加校外科展所需後續經費則由學校負擔。

2.         辦理科學展覽會所需經費在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十、參展流程:

 

程序

截止日期

備註

1.報名

101105

交至設備組

2.提出研究計畫

101119

提出計畫給指導老師

3.定期報告製作進度

持續進行中

每週向指導老師報告製作進度及問題討論

4.完成作品說明書

1011214

交至設備組

5.評審

1011224

 

6.公布成績

10212

上網公告

 

十一、注意事項:

1.  各班應將本實施要點及報名表交予製作學生代表保管,並由其負責報 名、製作、送件。

2.  需借用儀器、藥品、實驗室者,請指導老師洽設備組。

3.  報名後希望同學要盡力完成作品,若中途欲退出比賽需經由指導老師同意,否則記警告一支。

4. 本比賽旨在發掘有潛力之作品與同學,代表全校於明年4月參加北區比賽,評審重點以研究主題之創意、可行性及研究方法完整性為重點,若因時間及器材因素而於期限內無法做出完整研究結果,不影響評分。

十二、  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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