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內壢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要點 下載
一、 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要點辦理。
二、 目的:
1.激發學生科學研習之興趣。
2.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想像力、思考力及創造力。
3.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4.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倡導科學研究風氣。
5.遴選優秀同學代表參加北區科展。
三、 展覽科別:
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共六科
四、 展覽內容:
合乎下列各項之一者均可參加展覽:
1.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或新的科學研習結果。
2.科學技術之創新或發明。
3.科學原理、定律、觀念、精神、態度、方法之闡釋或介紹。
4.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
5.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機具或模型之製作。
6.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
五、 研製原則:
1. 強調科學性、把握教育性、重視普遍性、力求持續性。
2. 研究製作與教學合一,作品與研製過程並重。
3. 鼓勵學生主動研究,啟發學生獨立思考,避免抄襲模仿。
六、 競賽對象:
1.高一各班(不含美術班)及高二自然組各班,每班至少參加一件作品。
2.社會組及高三自由參加。
3.可跨班組隊,每組最多三人。
4.科目自選。
七、評選:
1.評審委員由本校有關學科教師擔任。
2.評審標準:
(1)創造能力、創造精神及態度。
(2)思考程序。
(3)作品報告內容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4)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3.參展作品以發揮自己創意為主,一律不准抄襲(如抄襲歷屆作品、網路資料…..等),若經發現則記警告兩次處置。
八、獎勵:
1.各科取前三名,佳作作品若干件,頒發獎狀獎勵之。但前三名,佳作作品件數,得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成績酌予調整或從缺。
2.作品成績優異者,經指導老師繼續指導修正,完成實驗或數據收集及分析,方可代表本校參加北區科學展覽會。
九、經費:
1. 教師指導學生研製作品,應儘量利用學校現有器材及設備,至於一般所需文具、紙張由各班班費自行負擔。若作品獲選參加校外科展所需後續經費則由學校負擔。
2. 辦理科學展覽會所需經費在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十、參展流程:
程序 | 截止日期 | 備註 |
1.報名 | 101年10月5日 | 交至設備組 |
2.提出研究計畫 | 101年11月9日 | 提出計畫給指導老師 |
3.定期報告製作進度 | 持續進行中 | 每週向指導老師報告製作進度及問題討論 |
4.完成作品說明書 | 101年12月14日 | 交至設備組 |
5.評審 | 101年12月24日 | |
6.公布成績 | 102年1月2日 | 上網公告 |
十一、注意事項:
1. 各班應將本實施要點及報名表交予製作學生代表保管,並由其負責報 名、製作、送件。
2. 需借用儀器、藥品、實驗室者,請指導老師洽設備組。
3. 報名後希望同學要盡力完成作品,若中途欲退出比賽需經由指導老師同意,否則記警告一支。
4. 本比賽旨在發掘有潛力之作品與同學,代表全校於明年4月參加北區比賽,評審重點以研究主題之創意、可行性及研究方法完整性為重點,若因時間及器材因素而於期限內無法做出完整研究結果,不影響評分。
十二、 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