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擔任本區之接洽窗口,提供區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之媒合、輔導、培訓、推廣資源與協助:
(一) 提供本區學校國際交流協助。
(二) 與本區國際教育中心橫建立向聯繫機制。
二、 協調外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來臺進行各該區學校之國際教育交流事宜:
(一) 規劃國外參訪團交流活動內容及行程。
(二) 協助辦理駐外單位申請國外學校交流媒合案件。
(三) 定期彙整交流數據。
三、 統籌協調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工作,參加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國際教育中心工作會議:
(一) 參加工作會議。
(二) 彙整國際教育交流成果。
(三) 編撰參訪手冊。
四、 襄助執行長推動國際教育交流:
(一) 參與國際教育交流聯盟聯繫會議。
(二) 參與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工作小組會議
(三) 參與辦事處工作協調會。
(四) 參與執行長或各區辦事處國際交流業務說明會
五、 依指示協助辦理我國應邀赴國外出訪案之各該區相關庶務工作。
(一) 協助國外邀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