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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高文藝獎 / 徵稿辦法

 

內壢高中112學年度第25屆文藝獎甄選活動辦法

112/10/13 修訂

 

 

一、辦理目的:鼓勵校園圖文創作提昇文藝氣息增進藝術與文學涵養,提供創作者發表園地,厚植閱讀及創作能力進而開發同學創作的潛能。

二、主辦單位:內壢高中青年社

三、協辦單位:圖書館讀者服務組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11315()中午1230

五、收件地點:圖書館讀者服務組

六、徵選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七、文藝獎徵選內容說明:

  

項目

說明

新詩類

1.     自訂主題。

2.     可分段、可寫組詩,惟形式請自行安排。

3.     版面與繕打規定:

l   標題字體:字級16,置中排列。

l   內文字體:字級12、標楷體,使用全形標點符號。

l   列印格式:橫式書寫、直式列印,紙張A4。印出後於文本背面備註 新詩類」。

l   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置中設定頁碼,內文中的分段如非必要,請勿空行。

散文類

1.     自訂主題。

2.     2000字以內。

3.     版面與繕打規定:

l   標題字體:字級16,置中排列。

l   內文字體:字級12、標楷體,靠左排列,使用全形標點符號。

l   列印格式:橫式書寫、直式列印,紙張A4。印出後於文本背面備註 散文類」。

l   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置中設定頁碼,內文中的分段如非必要,請勿空行

 

 

 

 

短篇小說類

1.     自訂主題。

2.     3000 ~ 10000字之間

3.     版面與繕打規定:

l   標題字體:字級16,置中排列。

l   內文字體:字級12、標楷體,靠左排列,使用全形標點符號。

l   列印格式:橫式書寫、直式列印,紙張A4。印出後於文本背面備註 短篇小說類」。

l   作品超過一頁者,請在頁尾置中設定頁碼,內文中的分段如非必要,請勿空行。

 

電腦繪圖類

 

1.     自訂主題。

2.     作品原稿採用A4尺寸進行繪製,彩色、黑白稿不拘。

3.     作品須輸出為pdf檔。

 

平面繪畫類

1.     自訂主題。

2.     直橫不限八開大小

3.     畫材形式不拘,不得裱裝

攝影類

1.     自訂主題。

2.     攝影作品繳交實體照片(以洗出4x6比例為限)直橫不限。

3.     需附一段文字說明( 50字內),請繕打於word檔,並上傳至google表單。

4.     作品背面須書寫班級-座號-姓名,如「101-01-XXX」。

 

八、文藝獎徵選獎勵方式:

類別

新詩

散文

短篇小說

獎金

首獎1,000

第二名800

第三名6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300

首獎1,500

第二名1200

第三名10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600

首獎2,500

第二名2000

第三名15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800

類別

電腦繪圖

平面繪圖

攝影

獎金

首獎1, 500

第二名1200

第三名10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500

首獎獎金1,500

第二名1000

第三名8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500

首獎1,000

第二名800

第三名600

以上名額各一名

佳作(至多三名)300

 


1.   刊出獎勵:獲獎者除頒發獎金及獎狀乙紙外經評選各類最優之作品若干件,將刊登於《第25內高青年》中。

2.   投稿獎勵:凡不同類別投稿兩件以上() 之同學,記嘉獎乙次(嘉獎次數不累計)

3.   獎項名次:取第一名~第三名(各一名),佳作三名,依來稿作品優劣評定,得從缺。

 

九、報名方式

必須同時完成線上報名紙本繳件

l   第一步驟: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Vhacp26qHFxKmNgA8

請完成google表單報名表,並將電子檔稿件、簽妥之授權書照片,一併上傳至表單中。

 

l   第二步驟:紙本繳件→作品輸出稿件。

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攝影類輸出稿件,與平面繪畫類原稿稿件,請投遞至圖書館讀者服務組。電腦繪圖組因色差問題不另列印稿件,填妥google表單並確認上傳原稿作品即可

 

十、注意事項:

1.     同一作者得同時投稿不同類別的項目,惟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

2.     來稿內容違反善良風俗者,恕不收件、不參與評選。

3.     作品須打字列印並自行存留底稿,所有作品繳交後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存底稿

4.     刊登於第25屆內高青年得獎作品之得獎者另須提供得獎感言(電子檔)

5.     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及獎勵

抄襲、模仿他人作品、冒名頂替參賽者;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行負責。

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之作品。

作品中註明作者姓名或其他註記者。

6.     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之非營利使用授權。

十一、評選辦法:由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擔任評審工作。

十二、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活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

十三、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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