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自主學習實施規範
108年6月15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
111年6月30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壹、依據
一、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749B號《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擬定自主學習實施策略,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
二、引導學生探索自我性向、天賦專長、學習風格與學習策略。
三、培養學生終身學習能力,協助適性發展與銜接升學進路。
叁、實施原則
一、修習要求: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其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十八節。
(二)自主學習計畫以學期為單位申請,由教務處規劃適當節數,於彈性學習時間進行。
(三)自主學習計畫經教師指導及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實施。
二、實施方式:
(一)高一上實施自主學習前導課程,高一下全年級實施自主學習。
(二)高二、高三採自主學習輔導教師與學生媒合方式,經自主學習輔導教師同意後實施。
三、計畫內容:自主學習關注學習素養能力的提升,計畫內容類別依學習目標進行分類(例如:專業知能精進、專題研究報告、服務學習、創藝研發、企畫執行等學習活動)。計畫內容應符合安全性、合法性、道德性與可行性。
四、學伴人數:自主學習以個人學習任務進行自主學習計畫的撰寫,而計畫的進行得採個人或協同合作的方式進行。
五、場地限制:由圖書館協同教務處規劃後公告,以提供學生規劃自主學習參考,若使用場地不在公告範圍內,請學生自行向場地管理單位確認方可使用。
六、學習設備:進行自主學習時所需之學習設備以學生自備為主,學校可提供之自學設備為輔。
肆、輔導與管理
一、前導課程:自主學習之先備課程應於高一上學期全面實施,為使學生了解自我導向學習的意涵、規劃與實施策略,得成立教師專業發展社群進行自我導向學習課程的設計與安排、師資的培訓與專業精進,以期學生能順利進行自主學習。
二、計畫書審查:高一自主學習計畫書由前導課程教師進行撰寫輔導與審查,高二、高三學生則透過自我檢核表進行自我審查,再由圖書館媒合自主學習輔導教師。
三、自主學習的實施:
(一)出席:學生自主學習之出缺勤、教室管理及作息時間,均比照一般課程辦理。
(二)執行:
1.學生應依每週計畫內容實施自主學習,可透過紀錄進行自主學習的監評與調節。
2.學生學習歷程內容以個人為單位書寫,如週誌、自主學習階段反思紀錄表、進度差異分析表、自主學習成果總結報告等。
四、自主學習的學習成果:
(一)自主學習歷程:
1.學習歷程檔案:可包括學習總結報告、計畫書、18週學習週誌、進度差異分析表、階段反思紀錄表等,亦可參與班級或全校性之成果發表,以擴大學習歷程之呈現。
2.學習總結報告:學習總結報告應包括學習動機與目的、學習策略與方法、學習流程、困難與解決、學習成果與反思心得等,建議歷程內容占70%,學習成果占30%。
3.檔案上傳登錄:學生得將自主學習成果上傳至學習歷程平台,並於「多元表現」之「彈性學習時間」類別的選單選擇「自主學習」項目。
(二)成果發表型態:
1.簡報成發:上台以簡報的方式進行發表或演示。
2.海報成發:定點以海報的方式進行展演與解說。
3.靜態展:定點以海報的方式陳列學習總結報告。
五、自主學習教師輔導:
(一)學習活動實施前:協助學生計畫的定標與擇策,完成自主學習計畫的撰寫,進行學習特質與學習策略的探索。
(二)學習活動執行中: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的後設認知與反思,透過晤談了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並診斷學習問題、回饋建議,引導學生學習紀錄。
(三)學習活動實施後: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的監評與調節,歸納學習模式進行診斷分析、發掘優缺點與改善因應策略,進行成果總結報告的撰寫,並規劃成果發表事宜。
六、自主學習資源數位管理:
(一)線上提交:計畫書於線上提交,內容可含名稱、動機、目的、學習內容與檢核指標等。
(二)線上審查:計畫書內容於線上進行審查,確保符合本實施規範之實施原則。
(三)訊息公告:有效將自主學習之相關公告、活動、研習與競賽等訊息公布。
(四)歷程紀錄:紀錄學生之自主學習歷程,例如週誌、自主學習階段反思紀錄表、進度差異分析表等。
七、業務權責單位依本規範訂定實施細則。
伍、本規範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自主學習實施規範
108年6月15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
111年6月30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壹、依據
一、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749B號《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擬定自主學習實施策略,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學習。
二、引導學生探索自我性向、天賦專長、學習風格與學習策略。
三、培養學生終身學習能力,協助適性發展與銜接升學進路。
叁、實施原則
一、修習要求: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其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十八節。
(二)自主學習計畫以學期為單位申請,由教務處規劃適當節數,於彈性學習時間進行。
(三)自主學習計畫經教師指導及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實施。
二、實施方式:
(一)高一上實施自主學習自主學習規劃與策略,高一下、高二全年級實施自主學習。
(二)高三彈性學習時間由教務處規劃為主,如未開設自主學習時間,則利用課餘時間與寒暑假進行。
三、計畫內容:自主學習關注學習素養能力的提升,計畫內容類別依學習目標進行分類(例如:專業知能精進、專題研究報告、服務學習、創藝研發、企畫執行等學習活動)。計畫內容應符合安全性、合法性、道德性與可行性。
四、學伴人數:自主學習以個人學習任務進行自主學習計畫的撰寫,而計畫的進行得採個人或協同合作的方式進行。
五、場地限制:由圖書館協同教務處規劃後公告,以提供學生規劃自主學習參考,若使用場地不在公告範圍內,請學生自行向場地管理單位確認方可使用。
六、學習設備:進行自主學習時所需之學習設備以學生自備為主,學校可提供之自學設備為輔。
肆、輔導與管理
一、前導課程:自主學習之先備課程應於高一上學期全面實施,為使學生了解自我導向學習的意涵、規劃與實施策略,得成立教師專業發展社群進行自我導向學習課程的設計與安排、師資的培訓與專業精進,以期學生能順利進行自主學習。
二、計畫書審查:高一自主學習計畫書由前導課程教師進行撰寫輔導與審查,高二、高三學生則透過自我檢核表進行自我審查,再由圖書館媒合自主學習輔導教師。
三、自主學習的實施:
(一)出席:學生自主學習之出缺勤、教室管理及作息時間,均比照一般課程辦理。
(二)執行:
1.學生應依每週計畫內容實施自主學習,可透過紀錄進行自主學習的監評與調節。
2.學生學習歷程內容以個人為單位書寫,如週誌、自主學習階段反思紀錄表、進度差異分析表、自主學習成果總結報告等。
四、自主學習的學習成果:
(一)自主學習歷程:
1.學習歷程檔案:可包括學習總結報告、計畫書、18週學習週誌、進度差異分析表、階段反思紀錄表等,亦可參與班級或全校性之成果發表,以擴大學習歷程之呈現。
2.學習總結報告:學習總結報告應包括學習動機與目的、學習策略與方法、學習流程、困難與解決、學習成果與反思心得等,建議歷程內容占70%,學習成果占30%。
3.檔案上傳登錄:學生得將自主學習成果上傳至學習歷程平台,並於「多元表現」之「彈性學習時間」類別的選單選擇「自主學習」項目。
(二)成果發表型態:
1.簡報成發:上台以簡報的方式進行發表或演示。
2.海報成發:定點以海報的方式進行展演與解說。
3.靜態展:定點以海報的方式陳列學習總結報告。
五、自主學習教師輔導:
(一)學習活動實施前:協助學生計畫的定標與擇策,完成自主學習計畫的撰寫,進行學習特質與學習策略的探索。
(二)學習活動執行中: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的後設認知與反思,透過晤談了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並診斷學習問題、回饋建議,引導學生學習紀錄。
(三)學習活動實施後: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的監評與調節,歸納學習模式進行診斷分析、發掘優缺點與改善因應策略,進行成果總結報告的撰寫,並規劃成果發表事宜。
六、自主學習資源數位管理:
(一)線上提交:計畫書於線上提交,內容可含名稱、動機、目的、學習內容與檢核指標等。
(二)線上審查:計畫書內容於線上進行審查,確保符合本實施規範之實施原則。
(三)訊息公告:有效將自主學習之相關公告、活動、研習與競賽等訊息公布。
(四)歷程紀錄:紀錄學生之自主學習歷程,例如週誌、自主學習階段反思紀錄表、進度差異分析表等。
七、業務權責單位依本規範訂定實施細則。
伍、本規範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