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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問與答 / 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

標  題

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

說  明

★申請類別:

1.低收入戶子女
2.身障生、身障人士子女
3.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4.軍公教遺族
等。
(以上新生第一學期或其餘新申請者申請後另行退款,其餘符合申請資格者於註冊單先行扣除)

5.原住民:伙食費、住宿費將另行發放。
6.清寒績優
(符合申請另行退款)
7.免學費:(已於註冊單扣除,不符申請需補交學費6240)
  教育部免學費:查調收入所得148萬以下
  桃園市免學費:查調收入所得148萬以上
                且家中有2位子女、
               學生本人及父母任一人設籍在桃園一年以上

相關檔案連結

依規定時程向註冊組申請減免

 高中職免學費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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