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
說 明
★申請類別:
1.低收入戶子女2.身障生、身障人士子女3.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4.軍公教遺族等。(以上新生第一學期或其餘新申請者申請後另行退款,其餘符合申請資格者於註冊單先行扣除)
5.原住民:伙食費、住宿費將另行發放。6.清寒績優 (符合申請另行退款)7.免學費:(已於註冊單扣除,不符申請需補交學費6240元) 教育部免學費:查調收入所得148萬以下 桃園市免學費:查調收入所得148萬以上 且家中有2位子女、 學生本人及父母任一人設籍在桃園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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