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圖書館簡介 / 規章辦法 / 班級圖書櫃及書籍管理辦法

桃園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班級圖書櫃及書籍管理辦法

98年29日初定於圖書館

一、依據:

(一)中部辦公室推動班級讀書會實施計畫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三)本校圖書館閱讀推動計畫

二、目的:

(一)鼓勵學生養成平日閱讀習慣,建立班級讀書風氣。

(二)培養學生善加利用學校圖書館資源及使用率。

(三)運用讀書心得之寫作與發表,訓練同學文字及語言表達技巧,增進學生思考及寫作能力。

三、適用對象:本校高一、二班級之學生。

四、實施辦法:

(一)高一、二每班配發能上鎖之班級圖書書櫃,由各班在教室內選擇適當地點設置,置放課外優良圖書及教科用參考書等(圖書館將不定期巡查)。

(二)班級圖書櫃的書籍來源:

1.學校圖書用書:

於每學期開學後第二週起至第四週,請導師協助,派遣班上的圖書股長或班級幹部(3-4人),利用各班自修課或午休下課等課餘時間,至圖書館借閱以下圖書,置於班級圖書櫃內供同學借閱,做為班級圖書:

(1)中部辦公室等提供高中之班級圖書櫃之圖書25冊以上,借期為一學年。

(2)圖書館館藏圖書10冊(依館藏量等情況予以調整),借閱時間以一個月為限,期間內圖書管理人仍可自行到館借還。

2.學生提供:請導師鼓勵班上學生提供優良讀物,置於班級圖書櫃內,讓同學間流通借閱。

3.為建立『書香環境校園』並推動班級閱讀,各班圖書櫃的圖書,儘量不少於四十五本。

(三班級圖書書櫃管理與借閱:

1.各班圖書書櫃建立後,請導師鼓勵同學閱讀,圖書館提供每班一本班級『圖書借閱登記簿』供借閱登記。

2.各班設置圖書管理人一人,原則上由圖書股長擔任(導師同意亦可另指定專人擔任,並於圖書館登記),班級圖書櫃、書櫃鑰匙以及圖書等皆由圖書管理人保管並管理,同學借閱圖書時,應先填寫借閱登記簿後,由圖書管理人至班級圖書櫃取書,方可借閱使用。

3.圖書管理人負責於一段時間內催還並清點圖書,每學期期末圖書管理人需將借閱登記簿送交圖書館備查,並將書籍如數清點歸還圖書館,若有書籍、書櫃或鑰匙遺失或惡意損壞,將視情況由當事人或班費購買賠償。

4.圖書管理人需視班級借閱情況勤於到館更換圖書,每次必須盡量選擇各類不同型態之圖書十冊存放於書櫃,並鼓勵班上同學利用課餘時間多多應用借閱。班級同學亦能提供書籍,以充實班級圖書櫃之藏書量。

(四)書櫃及書籍每年移交一、二年級繼續使用。

(五)為鼓勵各班閱讀風氣,本校圖書館閱覽室開放讓各班利用自修課至閱覽室閱讀課外讀物,其辦法請參閱本校『閱覽室管理規則』。

五、獎懲辦法:

(一)辦法公告後,未能如期完成『班級圖書書櫃』之建置與管理,或未盡責辦理之圖書管理人,將視情況予以懲處。

(二)每學期捐贈圖書館圖書冊數達5冊之學生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不含期刊且圖書館得篩選圖書)。

(三)負責盡職並積極辦理『班級圖書書櫃』且推展良好,每學期借閱排行榜(含圖書館借閱率)各年級前三名之班級,該班之導師及圖書管理人將薦請學校給予獎勵,以資鼓勵。

(四)全校借閱率最高(含圖書館借閱率)前20名學生(由圖書館審核),將給予獎勵,以資鼓勵。

(五)同學每閱讀完一本書籍(含班級圖書櫃與館藏之圖書),並撰寫讀書心得發表於週記、圖書館網站、並至圖書館服務台認證者,集兩次將可於內高護照上蓋章。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消息公佈欄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