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7/21報到當天,勾選選讀意願,根據志願及成績由教務處進行相關分班公告,因應疫情(不另行舉行筆試),111學年度甄選方式如下:
1. 以會考科目積分點數進行自然、英文、數學加權
會考等級標示點數對照: A++ :21點,A+ :18點,A : 15點,B++ :12點,B+ :9點,B :6點,C :3. 點。
2. 自我願景陳述: 請依7/21報到當天公告格式,7/22前線上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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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對象:111學年度經錄取本校並完成報到之高一新生,皆可於教務處公告期間內完成報名程序,參加甄選(招生人數:上限 35名)。
二、甄選方式:
(一)國中教育會考五科成績皆達精熟(5A)學生且對相關課程有高度興趣者,優先進入數理科技雙語實驗班。
(二)參加本校八月初之適性專長評量(正確日期以公告為準)(防疫期間以會考成績代替),擇優錄補至前項餘額至核定班級人數為止。科目加權及同分參酌標準如下:
數理科技實驗班評量考試科目及成績加權 | 甄選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科 目 | 成績比例 | 一、自然筆試成績 二、英文筆試成績 三、數學筆試成績 四、自我願景陳述 |
一、自然筆試成績 | 30% | |
二、英文筆試成績 | 30% | |
三、數學筆試成績 | 20% | |
四、自我願景陳述 | 20% |
三、轉入轉出方式
實驗班於每學年結束後,得依學生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討論,辦理實驗班學生之轉出及轉入,其標準如下:
(一)轉出
1.申請轉出:學生發現學習成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興趣、性向有所改變者,應於學年結束前,依教務處規定時間主動提出申請。
2.輔導轉出
(1) 學生之學習能力、興趣及成效不符預期,經輔導室進行輔導、溝通及評估後需轉出者。
(2) 經導師或任課教師提報有品行或學習適應不良,足以影響實驗課程之進行者。
(3) 轉出作業於高一下學期課程結束時辦理完畢,高二起學校不再進行輔導轉出。
3. 轉出之編班程序,悉依本校「編班、選組、轉班及適性輔導作業原則」辦理,並請輔導室及新班導師定期予以輔導。
(二)轉入
1、 申請轉入:經轉出後所產生之缺額,於高一、高二學年結束前受理非實驗班學生提出轉入申請。
2、 報名資格:該學年上學期至下學期第二次段考期間之五次段考總成績(佔70%),及實驗班導師面試 (佔30%),依成績擇優錄取。